设为首页收藏本站

光裕戏曲社

 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用新浪微博连接

一步搞定

搜索
查看: 4285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[专业演出] 11月29日 锡剧《花中君子陈三两》 南京博物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

[复制链接]

贡献  第881名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开心
    2018-11-4 14:23
  • 签到天数: 318 天

    连续签到: 1 天

    [LV.8]以坛为家

    跳转到指定楼层
    1
    发表于 2015-11-3 21:38:39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    请注册并登陆使用,以体验更好更便捷的功能

   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    x
    城市: 南京
    地点:南京博物院非遗剧场
    票价: 30-20 元
    买票热线:400-850-1211
    演出时间:
    2015-11-29 19:00

    演出单位:无锡市锡剧院

    剧情简介

            明代,宦官刘瑾专权,贪赃枉法,进士李九升因未交贿金,被扣官凭而活活气死。临终留下遗言,嘱咐子女"洁身自爱"。
           李女李素萍被迫卖身葬父、教养胞弟,不料被骗卖入妓院。素萍自幼从父读书,学问渊博,宁死“不做娼女作才女”,卖文为鸨母挣银。因所作诗文每篇售银三两,故改名为陈三两。自此与胞弟凤鸣彼此失散。偶遇亦遭刘瑾迫害而流落在五定州的货郎陈奎,认为义弟,亲自教陈奎读书,激励他上京赶考,作清廉之官。之后,刘瑾终于伏法。陈奎赴考中魁,职受巡按,派人来接三两。三两却被鸨母以高价卖与年老的珠宝商张子春为妾,三两不从。张贿通沧州知府,三两被挟行至沧州,带至公堂,严刑拷打。不料受贿的沧州知府即是失散多年的胞弟李凤鸣!姐弟重逢,一个无地自容,一个痛心之极。适义弟陈奎过此查清冤情,三两不徇私情,要求陈奎将胞弟以法定罪,摘其乌纱,并携之同返故乡。

    场  序

    第一场:受贿知多少
    第二场:拾金报恩寺
    第三场:赠弟卖身银
    第四场:梦弟受官凭
    第五场:两弟赴京试
    第六场:毒计嫁三两
    第七场:花魁斗赃官

    演员表

    陈三两(李素萍):黄静慧 饰
    李凤鸣:冯  佼 饰
    陈  奎:姜雪峰 饰
    李九升:邵新峰 饰
    一寸金:倪艺玲 饰
    贾  桂:惠海峰 饰
    张子春:朱宏敏 饰
    红  儿:周静燕 饰
    翠  儿:朱晓琳 饰
    香  儿:周  雁 饰
    鹃  儿:顾津瑞 饰
    书生甲:殷晓刚 饰
    书生乙:刘  佳 饰
    书生丙:吕  晨 饰

    众家丁 衙  役 旗  牌:本院演员 饰

    主要演员简介

    黄静慧:国家一级演员,获中国戏剧梅花奖、中国戏剧奖·优秀表演奖。

    冯  佼:国家二级演员,获江苏戏剧红梅奖金、银、铜奖。

    姜雪峰:国家二级演员,获全国曲唱雅集大奖赛三等奖、江苏戏剧红梅奖铜奖。

    邵新峰:国家二级演员,获上海、江苏锡剧青年演员电视会演优秀演员奖、江苏戏剧红梅奖银、铜奖。

    倪艺玲:国家二级演员,师承著名锡剧表演艺术家汪韵芝,多次获省、市奖项。

    朱宏敏:优秀青年演员,获江苏戏剧红梅奖优秀表演奖。

    惠海峰:优秀青年演员,获江苏戏剧红梅奖表演奖。

    周静燕:优秀锡剧演员,获江苏戏剧红梅奖优秀表演奖。

    朱晓琳:优秀青年演员,获江苏戏剧红梅奖表演奖。

    周  雁:优秀青年演员。

    顾津瑞:优秀青年演员。

    殷晓刚:优秀青年演员,获江苏戏剧红梅奖表演奖。

    刘  佳:优秀青年演员。

    吕  晨:青年演员。


    上一篇:11月28日 锡剧《珍珠塔》 南京博物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
    下一篇:11月13日、14日王珮瑜南京《瑜乐京剧课》

    最近访客

    分享到: 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
   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赞 踩 分享一下
  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    本版积分规则

    站点统计|小黑屋|Archiver|手机版|光裕戏曲社 ( 苏ICP备09082362号   

    GMT+8, 2024-12-23 12:17 , Processed in 0.570180 second(s), 51 queries , Gzip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   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  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